• 株洲市二中枫溪学校行政楼外墙维修工程比选公告
  •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24    阅读量:
  • 株洲市二中枫溪学校行政楼外墙维修工程比选公告

    1.项目概况

    1.1比选条件
    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株洲市凤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株洲市二中枫溪学校行政楼外墙维修工程进行企业公开比选。该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
    1.2比选项目概况
    1.2.1比选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比选项目)名称:株洲市二中枫溪学校行政楼外墙维修工程
    1.2.2建设地点:株洲市芦淞区
    1.2.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外墙凿除面积为2500平方米,墙面凿除后重新恢复油漆
    1.2.4 标段划分: /
    1.3工期要求:总工期  60  天(日历日,下同);
    1.4比选范围:本标段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1.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1.6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及比选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除不可抗力或比选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除不可抗力或比选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5本次比选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比选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比选项目);
    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1825天内承担过1项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2.8其他要求:
    2.8.1投标人在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建设中不存在《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以及未在“信用中国”中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比选项目参照株政办发〔2024〕2号文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从2025年 625日起至2025年627日止,每天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
    5.2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华晨大拇指商业广场公寓楼24楼2412室)获取,逾期将不予受理。
     5.3比选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5.4获取比选文件的材料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30日下午15:00
      开标时间:2025年630 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华晨大拇指商业广场公寓楼24楼2403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株洲城发集团官网》上发布。

    8.特别提示

    8.1本项目比选文件系参照《株洲市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株政办发〔2021〕17号)、《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株政办发〔2024〕2号文)的要求编制。
    8.2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履约保函意向书弄虚作假、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再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发现有围标串标嫌疑或显失公平等问题的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对在政府性投资建设招投标中和合同履约中违法违规和严重违约失信的企业,5年内不接受其参与市域内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
    8.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时一并提交承诺书,承诺在本项目中未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近5年无被清退出场历史、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情形(以监督部门的记录为准),若中标,将设立专门账户管理建设单位拨付的建设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建设单位监督。承诺书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8.4其它内容(可由比选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添加,但不得另行随意设置违背上位法、规范性文件的条款)。

    10.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株洲市凤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炎帝大道城发高新大厦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18975328844
     
    比选代理机构: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华晨大拇指商业广场公寓楼24楼2412室
    联系人:沈华、殷佳
    电话:0731-28231602、18673309860
    电子邮件:2946506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