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007号建议的答复
2023-06-05 浏览次数:
株城发〔2023〕176号
卜更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株洲市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规范的建议》收悉,经我司研究同意,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一停车收费入口,统一收费价格,并加强对于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宣传,让更多市民知晓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收费标准”的建议。
道路临时停车项目现分为一、二、三期项目,一期为株洲市城发集团管理运营,二、三期为株洲市国投集团管理运营。我司严格按照株发改发﹝2021﹞22号文件批复的价格对负责管理运营的泊位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表:
名 称 |
前2小时 |
2小时后 |
收费时段 |
|
12分钟 |
1小时 |
10分钟 |
1小时 |
|
一类收费价格(元) |
1 |
5 |
1 |
6 |
8:00-21:00 |
二类收费价格(元) |
- |
3 |
- |
4 |
9:00-20:00 |
注:1.免费时间:30分钟内免予收费,超过30分钟则前30分钟一并计费。2.一类路段以12分钟/元或10分钟/元为计价单位,不足时间的按1个计价单位收费。3.二类路段计价以每小时/元为计价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
对于统一停车收费入口的问题,因项目分为三期建设,同时按照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项目二、三期由市国投集团负责建设实施及运营管理,确实存在管理主体、运营模式和相关技术平台等不一致的情况,双方公司正在积极推动平台整合等工作。“株洲停车”APP于2017年9月上线运行至今,已有30多万注册用户,并且平台已预留API接口,可向第三方平台提供和接收停车泊位、订单等数据。目前,“株洲停车”官微中“我要停车”选项里已可链接二期停车泊位(株洲诸事达智慧停车)软件。最终目标是实现用户可根据自已的使用习惯,通过“株洲停车”、“诸事达”或是其它第三方应用等任意一个平台进行停车缴费,实现统一支付。
此外,为了让广大市民充分知晓收费路段、计时计费标准及停车软件操作流程、优惠活动等,我司在建设和运营期间,通过“株洲停车”微信公众号、“株洲停车”APP、所辖路段设立告示牌、巡管员分发纸质广告等做了较大量的宣传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服务质量,让广大市民享有更加便捷和谐的停车环境。
二、关于“适当延长免费停车时长,适当降低停车收费标准,让市民更加愿意使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建议。
道路上设置临时停车泊位,是为了满足市民临时停车需求,提升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使用率,利用价格杠杆调节停车需求。其主要目的是鼓励“短停快走”,减少道路公共资源的占用,将长时间停车导向公共及社会停车场,力争将道路还于交通,让有限的停车资源满足更多车主临停、短停需求。
我市实施道路临时停车收费后,先后劝离长期占用道路临时泊位的大量“僵尸车”,被长期占用的道路得到明显释放,有效缓解了主次干道的拥堵情况,泊位周转率从收费前的6.04次/天上升到16.1次/天,道路泊位单日停车时长从收费前的20.62小时降至7.41小时。通过数据分析,一是繁华商业圈和车流量大、人口密集的道路停车泊位的周转率明显提升;二是通过价格杠杆,收费路段内长时间停放车辆占比大幅降低,车主能做到“即停即走”,实现“随到随停”,体现了泊位的公共属性,大大缓解了车位供求矛盾,同时泊位实时数据通过“株洲停车”APP免费对市民提供,提供停车引导服务,对城市静态交通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下一步我们将着重以还路于交通、发挥泊位公共属性的前提下,协调主管部门研究免费时长及收费等问题,最大程度满足车主临停、短停需求,助推城市管理提质。
最后感谢卜更生代表对株洲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管理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 李凯
承 办 人: 罗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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